淡江大學研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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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er Award Apply System - 111 v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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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 研究獎勵申請流程 公告日期: 2022/6/1

  1. 主頁
  2. 申請流程

教師依資格得提出獎勵申請,共五類。各類申請有不同流程,請依規定完成,並於申請期間印出該類「申請單」送交人資處,始完成申請。

學術期刊論文

論文應為申請前一年已出版之論文,且經圖書館查證已被索引收錄

詳細流程

學術性專書

每人可申請 1 件

詳細流程

Scopus資料庫收錄之論文、專書之被引用次數

申請年度及其前四年度內已出版之學術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或學術性專書

詳細流程

創作、展演及體育競賽

次學年度已申請或獲得國際、兩岸、我國國家級或縣市政府級之創作展演補助案者,或榮獲前述主辦單位邀請參展者

詳細流程

研發成果授權或移轉

撥繳校庫之百分之二十為獎勵金

詳細流程

學術期刊論文 申請步驟說明 共 5 步驟

1. 確認資格

詳細說明

2. 修訂著作

詳細說明

3. 提出獎勵申請

詳細說明

4. 等待書目查證

詳細說明

5. 列印申請表、檢附著作,送交人資處

詳細說明

學術性專書 申請步驟說明 共 3 步驟

1. 修訂專書

詳細說明

2. 提出獎勵申請 (限 1 件)

詳細說明

3. 列印申請表、檢附著作,送交人資處

詳細說明

Scopus資料庫收錄之論文、專書之被引用次數 申請步驟說明 共 4 步驟

1. 修訂著作

詳細說明

2. 提出獎勵申請

詳細說明

3. 等待書目查證

詳細說明

4. 列印申請表、檢附著作,送交人資處

詳細說明

創作、展演及體育競賽 申請步驟說明 共 4 步驟

1. 確認資格

詳細說明

2. 修訂創演案

詳細說明

3. 提出獎勵申請

詳細說明

4. 列印申請表、檢附佐證資料,送交人資處

詳細說明

研發成果授權或移轉 申請步驟說明 共 3 步驟

1. 確認資格

詳細說明

2. 提出獎勵申請

詳細說明

3. 列印申請表,送交人資處

詳細說明

學術期刊論文 申請步驟說明 【1. 確認資格】

教師於登入系統後,確認當年度研究案,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相關規定如下:

專任教師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 已提出次學年度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或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申請者。
  2. 次學年度具有透過本校研究發展處,以淡江大學名義執行研究計畫案者。
  3. 次學年度擔任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

同一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均可於規定期限內提出本項獎勵申請。研究計畫之協同主持人不得提出申請,但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協同主持人不在此限。

若查無研究案,請自行輸入;研發處將主動查核。

學術期刊論文 申請步驟說明 【2. 修訂著作】

請修訂期刊論文資料,新增或補齊必要欄位,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必要欄位如下:

篇名 如: Maximal exponents of polyhedral cones (III)

發表時間 如: 2021/1/1

收錄期刊 如: SCI

作者順序 如: 第一作者

影響係數 如: < 10%

備註:

  1. 作者序依文章首頁作者欄排列優先順序認定,通訊作者僅採唯一通訊作者且須於作者欄有明確標示者方予認可。
  2. 新增或修訂期刊時,在必要欄位填寫完畢並儲存後,必須要上傳【影響係數參考檔】(.xlsx);若要更換檔案,也請先刪除再上傳喔!

學術期刊論文 申請步驟說明 【3. 提出獎勵申請】

挑選欲申請之著作,加入申請單,選擇完畢請按下【存檔】;圖書館將主動進行書目查證。

相關規定如下:

論文應為申請前一年已出版之論文,且經圖書館查證已被索引收錄。

不得以曾獲校內外獎金獎勵之論著重複申請本獎勵

學術期刊論文 申請步驟說明 【4. 等待書目查證】

一、圖書館查證時間約為3~5個工作天,查證情形逕採Email通知。

二、查證結果回覆

(1)「符合」申請: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2)「待複查」:請洽圖書館(分機 #2143)予以退件重選申請著作或等候 2022/07/24 的統一複查作業。

(3)「不符合」申請:請取消該篇著作的申請,即可前往下一步驟進行表單列印。

相關規定如下:

圖書館之書目查證期限為:6月10日至7月24日,依學審會第128次會議決議,自100學年度起,查證結果為不符合者,不予補助。

若查證結果有疑義,請聯絡圖書館參考組 校內分機 #2143。

學術期刊論文 申請步驟說明 【5. 列印申請表、檢附著作,送交人資處】

教師請於 07/31 前,列印申請表、檢附著作,將申請資料送至人資處。始完成申請。

相關規定如下:

應檢附申請表及出版後學術期刊論文全文(含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所附資料若未載明期刊名稱、卷期或出版時間者,申請人需另附期刊封面或目錄等資料以供佐證之用。五年影響係數排名之佐證資料應自行檢附。與國際學者共同發表者,需自行檢附國際學者之簡歷及服務學術機構供佐證。

申請者須填具申請表並檢齊資料送人力資源處轉學術審議委員會審議,俟審議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後發給經費。

開始 線上申請

學術性專書 申請步驟說明 【1. 修訂專書】

請修訂專書資料,新增或補齊必要欄位,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必要欄位如下:

著作名稱 如: 中英互譯:實作與解析

出版日期 如: 2021/09/01

ISBN 如: 978-957-483-837-0

內容簡述 如: 本書結合理論與實務,從基礎句型、段落、全文、到專業翻譯,強化中英互譯的技能,增加就業的競爭力。

學術性專書 申請步驟說明 【2. 提出獎勵申請】

挑選欲申請之專書,加入申請單,選擇完畢請按下【存檔】。

相關規定如下:

學術性專書意指不含教科書、翻譯著作、譯注、論文合集、會議論文集等著作。

論著應為申請前一年已出版公開發行且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之論著,以一件為限。

不得以曾獲校內外獎金獎勵之論著重複申請本獎勵

學術性專書 申請步驟說明 【3. 列印申請表、檢附佐證資料,送交人資處】

教師請於 07/31 前,列印申請表、檢附著作,將申請資料送至人資處。始完成申請。

相關規定如下:

檢附學術性專書一式二份。

申請者須填具申請表並檢齊資料送人力資源處轉學術審議委員會審議,俟審議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後發給經費。

開始 線上申請

Scopus資料庫收錄之論文、專書之被引用次數 申請步驟說明 【1. 修訂著作】

請修訂期刊論文或專書資料,新增或補齊必要欄位,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必要欄位如下:

著作名稱 如: Maximal exponents of polyhedral cones (III)

出版單位 如: Providence: American Mathematical Society (AMS)

ISSN/ISBN 如: 0002-9947;1088-6850

出版年份 如: 2018/07/01

作者順序 如: 第一作者

被引用次數 如: 勾選被引用次數

備註:

1. 申請者必須提供ORCID(Open Researcher and Contributor ID)作者身分識別碼。

2. 註冊ORCID步驟說明及Scopus引用次數查詢作業 詳圖書館網頁

3. 發表之論文或專書被引用率以Scopus資料庫系統收錄為計算標準。

Scopus資料庫收錄之論文、專書之被引用次數 申請步驟說明 【2. 提出獎勵申請】

挑選欲申請之著作,加入申請單,選擇完畢請按下【存檔】;圖書館將主動進行書目查證。

相關規定如下:

適用範圍:申請年度及其前四年度內已出版之學術期刊論文或學術性專書。

發表之論文或專書被引用次數之計算需扣除自我引用次數,獎勵分三等級。

第一、二及三級獎勵之被引用門檻次數,分別滿二十五次、五十次及一百次,每篇之獎勵金分別為一萬元、三萬元及七萬元。

每篇每個等級申請以一次為限。同一篇論文或專書可同時申請三個等級獎勵。

Scopus資料庫收錄之論文、專書之被引用次數 申請步驟說明 【3. 等待書目查證】

一、圖書館查證時間約為3~5個工作天,查證情形逕採Email通知。

二、查證結果回覆

(1)「符合」申請: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2)「待複查」:請洽圖書館(分機 #2143)予以退件重選申請著作或等候 2022/07/24 的統一複查作業。

(3)「不符合」申請:請取消該篇著作的申請,即可前往下一步驟進行表單列印。

相關規定如下:

圖書館之書目查證期限為:6月10日至7月24日。

若查證結果有疑義,請聯絡圖書館參考組 校內分機 #2143。

Scopus資料庫收錄之論文、專書之被引用次數 申請步驟說明 【4. 列印申請表、檢附著作,送交人資處】

教師請於 07/31 前,列印申請表、檢附著作,將申請資料送至人資處。始完成申請。

相關規定如下:

應檢附論文或專書一份。

申請者須填具申請表並檢齊資料送人力資源處轉學術審議委員會審議,俟審議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後發給經費。

開始 線上申請

創作、展演及體育競賽 申請步驟說明 【1. 確認資格】

教師於登入系統後,輸入當年度補助案,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相關規定如下:

申請條件:次學年度已申請或獲得國際、兩岸、我國國家級或縣市政府級之創作展演補助案者,或榮獲前述主辦單位邀請參展者。

創作、展演及體育競賽 申請步驟說明 【2. 修訂創演案】

請修創演案資料,新增或補齊必要欄位,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必要欄位如下:

活動名稱 如: 歌劇之夜

活動日期 如: 2021/1/1

活動等級 如: 國家級

創演人數 如: 個人或2人

活動類別 如: 音樂類

聯合展演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音樂類:申請者個人(含導演或指揮者)演出時間應在十分鐘以上。

2、美術類:申請者個人作品件數應占所有聯展作品三分之一以上。

3、動畫類:申請者動畫作品呈現時間應在二分鐘以上。

4、廣告類:申請者廣告作品呈現時間應在三十秒以上。

5、舞蹈類:申請者個人(含導演或編舞者)演出時間應在五分鐘以上。

6、戲劇類:申請者個人(含導演或編劇者)演出時間應在五分鐘以上。

7、建築設計類:申請個人作品貢獻應占所有聯展作品數量或設計作品參與度之三分之一以上。

申請體育競賽獎勵者,次學年度應完成報名程序並參賽。體育競賽應為教師本人或受其指導之運動員參加重要國內外運動賽會,獲有名次者。重要國內外運動賽會範圍、成就證明採計基準,依教育部規定。

創作、展演及體育競賽 申請步驟說明 【3. 提出獎勵申請】

挑選欲申請之創演案,加入申請單,選擇完畢請按下【存檔】。

相關規定如下:

申請案件應為前一年發表。獎勵案數依當學年度預算多寡決定之。

不得以曾獲校內外獎金獎勵之論著重複申請本獎勵

創作、展演及體育競賽 申請步驟說明 【4. 列印申請表、檢附佐證資料,送交人資處】

教師請於 07/31 前,列印申請表、檢附佐證資料,將申請資料送至人資處。始完成申請。

相關規定如下:

應檢附足以證明之相關佐證資料。

申請者須填具申請表並檢齊資料送人力資源處轉學術審議委員會審議,俟審議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後發給經費。

開始 線上申請

研發成果授權或移轉 申請步驟說明 【1. 確認資格】

教師於登入系統後,確認符合之研發成果,即可進行下一步驟

相關規定如下:

已完成合約簽訂並於上一年度收取權益收入(含衍生利益金)者。

同一研發成果之授權或移轉,如研發者一人以上時,則由代表簽約之教師提出申請,並由符合本獎勵辦法之其他研發者共同簽章,獎勵金平分之。

若查無研發成果,請洽詢研發處。

研發成果授權或移轉 申請步驟說明 【2. 提出獎勵申請】

檢視申請單,若資料正確,請按下【存檔】。

相關規定如下:

本校教師執行研發成果授權或移轉案,比照撥繳校庫之百分之二十為獎勵金,分月支領。

研發成果授權或移轉 申請步驟說明 【3. 列印申請表,送交人資處】

教師請於 07/31 前,列印申請表,將申請資料送至人資處。始完成申請。

相關規定如下:

申請者須填具申請表並檢齊資料送人力資源處轉學術審議委員會審議,俟審議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後發給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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